宁夏将对这9类商品房销售价格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该局联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全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主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销售商品房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抽查方式开展,按照“双随机”的要求,确定被查单位数量及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的违规价格行为有:

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

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对于群众已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按照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原则,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日常生活中,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存在有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企业,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仍未及时整改的,加大力度进行彻底纠正和处理,并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记者 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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