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件二审宣判: 维持丁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未来网北京11月29日电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丁宁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维持原判。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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